114學年度第1學期復學注意事項

  • 辦理日期:114623日(一)至11474日(五)
  • 辦理時間:上午9點至12點,下午1點至3點。
  • 辦理地點:教務處註冊組。
  • 所需攜帶資料:(詳細注意事項和復學申請書請參閱附件)
  • 學生本人到校辦理復學請攜帶身份證,若家長代辦請攜帶家長身份證戶口名簿,及已填妥之復學申請書
  • 休學時有交回學生證者,須繳交重製學生證費用80元;休學時無交回學生證者,須交170元辦理新證。開學後會通知領取學生證。
  • 驗書:辦理復學時一併辦理,請攜帶要驗的書至教務處設備組填寫驗書單,逾期將不受理驗書,需買整套新書。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