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published:2026-07-09 Post last modified:2026-07-09 Post author:圖書館 Post category:教務處公告 1.申請重讀資格: 114學年度實際取得學分小於1/2應取得學分 *實際取得學分計算包含重補修後的成績,請同學務必注意) 2.申請重讀時間:即日起到7月底 3.辦理地點:教務處註冊組 4.辦理方式:填寫/繳交重讀申請單,另須繳交新學生辦理費用。 Post Views: 27 Read more articles 上一篇文章公告115學年度第1學期全國高級中等學校閱讀心得及小論文寫作比賽相關事宜下一篇文章重要有關本校115年度中元普渡辦理事宜 相關內容 重要115學年度基北區免試入學、運動績優、特殊招生、十二年安置管道錄取報到須知(7/9報到) 2026-07-09 公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人工智慧使用和學習指引 2026-06-15 普高115學年度學測第一次模擬考日期與命題範圍 2026-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