旨揭實施計畫114年度申請期限至114年10月31日(星期五)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收件地址為(24220)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17樓客家委員會語言發展處,另信封上請註明:申請「客語教學語言者獎勵及增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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