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寒假期間為1月26日至2月13日,寒假期間已開始辦理財產移轉及報廢作業,請各處室於上述期間內完成相關業務。另,已完成報廢申請但尚未辦理除帳之財產,請於除帳前先將報廢物品放置於指定地點(員生社),並於財產管理單位完成點收後,方可辦理除帳程序(正式完成報廢程序)。謝謝大家配合,總務處感謝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