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本校校友遴選辦法規定,符合推薦資格之畢業校友,得經校友會員三人以上或單位機構法人,向本校「傑出校友遴選委員會」提出推薦(遴選委員不得被推薦為候選人)。

115年度本校傑出校友自即日起開始受理推薦,「傑出校友遴選辦法」暨「推廌表格」已公告在傑出校友頁(https://reurl.cc/4LRr42),受理推薦的期間至115年4月8日(週三)為止,預計在115年4月底前召開「傑出校友遴選委員會」負責審查並遴選受獎人。

歡迎畢業校友踴躍舉薦115年度傑出校友,以為後學楷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