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依據內政部消防署114年9月15日消署預字第1143320064號函辦理及本局114年9月12日基消預壹字第1140106181號函諒達。
  • 二查114年1至7月全臺學校火災共發生37次,與113年同期24次相較增加13次(+54.2%),未造成人員傷亡。按學校類型排名發生火災次數前3名為大學14次(37.8%)、國小10次(27.0%)及國中5次(13.5%)。起火處所前3名為教室12次(32.43%)、浴廁5次(13.51%)及機房4次(10.81%)。起火原因多為電氣因素24次(64.9%)、遺留火種10次(13.5%)及化學物質3次(8.1%)。
  • 三、旨揭2次火災案例起火因素疑似為電線短路所致,請加強落實用電及安全管理事項如下:
    • 1.全面檢視校內建築物電源配線:委託具專業證照之電機技師辦理全校線路、配電盤、機電設備及高耗能區域之安全檢測,建立缺失檢核項目並分期改善追蹤,汰換老舊配線,降低火災風險。
    • 2.加強高用電量之電器用品及平時檢查機制:針對可能有異常高溫現象之電器設備或處所加強自我巡檢措施。
    • 3.強化安全監控及應變能力:加強火警通報及應變能力訓練,建議將火警警報訊號同步傳送至人員常時駐守處或透過保全機制,以利即時進行災害應變。
    • 4.加強防火管理與應變機制:落實各自衛消防編組成員參與演練並熟悉處置流程,依建築物特性檢討應變程序,並強化夜間及假日期間防災作為。
    • 5.透過雲端系統或其它較新資通設備,減少不必要的機電設施及電腦設備,以降低電器火災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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