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內政部消防署114年9月10日消署預字第1143319579號
函辦理。
二、旨揭2次火災起火因素疑似為電線短路造成事故。邇來氣溫
持續高溫,使用冷氣空調設備、風扇等電器設備頻繁,請
加強機電設備、空調設備等電氣設備與配線電路之維護,
發現有異常即應維修或更換設備,並落實消防法規定防火
管理等事宜,以維護師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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