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
一、「民防法」規定。
二、「基隆市民防總隊114年服勤召集實施計畫」。
公告事項:
一、為強化本校民防團隊專業知識與應變效能,依規辦理114年防護團訓練。
二、訓練對象:本校防護團編組人員(詳如附件一)。
三、訓練時間:114年6月30日(星期一)結業式後下午13:30至15:30。
四、訓練地點:本校暫定演藝廳。
五、課程內容:
1. 全民國防與防空避難相關法規宣導及實務應用。
2. 防災避難技能、APP操作、機關自衛演練等。
六、請參訓人員準時出席,全程參與,俾利訓練成效。
總務處 敬啟
中華民國114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