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閱注意事項】

1.本校各單位或教職員生因設備或物品遭受竊取、遺失、損害、校安事件,或警察機關因辦案需求,有調閱錄影資料之必要,得申請調閱監視影像。

2.本校監視系統硬碟空間有限,影像保存期限約為10~15天。

3.申請錄製影像者(含手機側錄),須附警方報案單影本(可先申請保存影像,以免影像覆蓋,後續完成報案再申請錄製)。

4.影像資料僅供申請目的之使用,不得另行複製傳閱散佈播放,並遵守刑法、刑事訴訟法、民法及個資法等相關規定,並應負保密責任。如有不當使用情事,由申請人承擔民事、行政及刑事等相關法律責任。若未遵守相關法律而衍生之爭議,由申請人自行負責。

5.監視器調閱申請單應至少應保存一年。

6.學生事務 欲調監視器 請洽學務處

   老師事務 欲調監視器 請洽總務處

   夜間部 請洽夜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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