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學年度本校代辦租借國立臺灣海洋大學男生學生宿舍申請事宜

一、依據海大學生宿舍管理辦法,請依時間規定申請床位。逾期未申請者,視同放棄床位申請資格,恕不補辦。

二、申請方式:

一律至本校生輔組紙本或email(該 Email 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郵件外掛保護。要顯示它需要在瀏覽器中啓用 JavaScript。)出申請,依新生基本資料填寫完成後,方能啟動住宿申請作業。

三、申請時間及辦理項目:

辦理項目

系統開放辦理日期

申請對象

申請結果公告

115學年度代為租借海大男生學生宿舍申請

115年8月11日上午9時

115年8月19日下午16時

逾期恕不受理

產業特殊需求類科學生(非設籍北北基)

115年8月21日

備註:申請住宿期間為一學年(1、2學期及寒假),寒假及第2學期無須重新申請。住宿費分第1、2學期繳交,住宿保證金為第1學期繳交。

  四、申請注意事項

(一)住宿下鋪床位需求之同學,請於115819日前至生輔組登記,以盡可能協助進行床位安排。

(二)住宿保證金及住宿費:核准住宿者請於115826日起辦理進住宿舍前完成繳交住宿保證金及住宿費,繳費截止期限至11593日止。住宿保證金及住宿費繳費單1份,繳交至生輔組(葉教官)未於期限內完成繳交保證金及住宿費者,視同放棄住宿資格。

(三)倘住宿生於第二學期不續住,住宿保證金恕不退還,並應於第二學期開學前一個月提出退宿申請手續。未配合辦理者,應給付校方每日新臺幣130元之臨時住宿費(以日計費,自本校寒假開始日起算)至完成搬離手續止。

(四)其他資訊請詳閱新生入學須知手冊。

五、為免受不可抗力之因素,致無法於期限內完成住宿申請或繳交費用,請同學盡早完成住宿申請與繳費。如對住宿申請或繳交住宿保證金、住宿費有任何問題,請在申請期間內或繳費期間內於上班時間(暑假期間每週一至週四上午9時至下午12時)與生輔組(分機420464)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