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學分抵免規則,如因轉學、轉科以致於在新學期該課程的學分已經通過者,即可申請免修。

二、申請方式:即日起至114年2月7日(五)16:00為止,繳交「切結書」(含家長簽名)至教務處實研組。

三、注意事項:

1. 該堂課將規劃自習,未到一樣視同曠課。
2. 若該科有列入段考考科,則該次段考不得列入班級排名。
3. 同時必須於規定時間內繳交切結書,確保學生本人以及家長都知曉規定以及責任歸屬。


四、相關問題及切結書請洽詢教務處實研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