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臺教國署學字第1140082018號函來文辦理

2.為因應COVID-19病毒變異,參考世界衛生組織(WHO)、歐盟及美國於114年5月公布2025-2026年COVID-19疫苗抗原組成聲明建議,依據114年6月12日「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ACIP)」決議,114年秋冬COVID-19疫苗「以LP.8.1 COVID-19疫苗為優先選擇,並儲備不同製程之JN.1 COVID-19疫苗以供不適合接種mRNA疫苗者接種」,藉以提升民眾對抗主流病毒株之免疫保護力,防範秋冬疫情。

3.考量國際間COVID-19疫苗接種建議從「普遍接種策略」轉為「風險族群導向策略」,以年長者或具重症高風險因子者為主要接種建議對象,依據上述ACIP會議決議調整114年秋冬接種對象以10類對象為主,且延續113年共同接種策略,爰自114年10月1日起提供COVID-19疫苗與流感疫苗同步分2階段開打,實施期程及開放接種對象如下:

*第一階段(114年10月1日起):

  • 65歲以上長者。
  • 55-64歲原住民。
  • 安養、長期照顧(服務)等機構之受照顧者及其所屬工作人員。
  • 孕婦。
  • 滿6個月以上高風險對象,包含符合公費流感疫苗高風險對象條件(高風險慢性病人、BMI≥30者、罕見疾病患者及重大傷病患者),以及結核病、失能(注意力不足及過動症、腦性麻痺、先天性缺陷、發展或學習障礙、脊髓損傷)、精神疾病(情緒障礙、思覺失調症)、失智症患者。
  • 醫事及衛生防疫相關人員。
  • 幼兒園托育人員、托育機構專業人員及居家托育人員(保母)。
  • 6個月內嬰兒之父母。
  • 滿6個月以上至未滿6歲幼兒。
*第二階段(114年11月1日起):50-64歲無高風險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