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校114學年度教師評審委員會委員名單修正如下:
(一)原校長洪O源已於115年8月1日轉任他校,所遺114學年度教師評審委員會委員職缺,自是日起由新任校長謝O斌繼任。
(二)委員方O傑及黃O星已於115年8月1日自願退休,渠等2人所遺114學年度教師評審委員會委員職缺,自是日起分別由林O堯教師及彭O怡教師遞補。
(三)委員林O伶因於115年8月1日起兼任行政職務,為符合教師評審委員會委員組成,未兼任行政職務教師須達二分之一以上之規範,由李O萍教師遞補林O伶之教師評審委員職務。
二、謝O斌校長、林O堯教師、彭O怡教師及李O萍教師任期自115年8月1日起至同年月31日止。
三、其餘部分請詳閱案附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