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校114學年度教師評審委員會,置委員19人
(一)當然委員(3人):校長、何O英(家長會代表)、陳O偉(教師會代表)
(二)選舉委員(19人):林O穎、王O婷、方O傑、高O敏、張O軒、楊O雲、鄭O鴻、林O燕、董O希、鍾O賢、賴O榮、華O慧、邱O、黃O星、林O伶及陳O倩
二、委員任期自114年9月1日起至115年8月31日止
三、其餘部分請詳閱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