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因應本學期交通車減班,為利居住地較遠同學之需求,故開放本次申請,申請對象為上學期搭乘交通車之學生。
一、申請資格:居住地於基隆市以外,上學通勤時間超過1時40分屬實,且住家附近學生專車路線未經過者。
二、申請手續:申請者需檢附戶口名簿影本(近一個月內),並填妥申請表,送至生活輔導組審核。
三、資格審核:經師長(含導師、輔導教官、生輔組長及學務主任)審核通過,符合遠道生資格者,准予同意遠道。
四、申請截止時間:請於114年2月21日(五)前至教官室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五、注意事項:
(一)遠道資格以一學年申請1次為原則,若遠道因素消失(如搬家)當取消遠道資格;學期中若有遠道因素產生,亦得據實申請。
(二)遠道證應妥善保管,遺失不補發。
(三)遠道生到校時間:
1、不得超過上午8時30分。
2、如有特殊情形,經輔導教官同意者,不在此限。
(四)申請資格經查不確實,依校規處理,並取消遠道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