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正機關: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籌備處(尚須陳報行政院核轉立法院審議)。
二、「個人資料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籌備處全球資訊網站/最新消息/(網址:https://www.pdpc.gov.tw/News/20/)、本籌備處主管法規查詢系統/草案預告(網址:https://law.pdpc.gov.tw/DraftForum.aspx)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眾開講/法令草案預告(網站:https://join.gov.tw/policies/)。
三、本法本次修正部分條文,主要為配合憲法法庭111年憲判字第13號判決要求於114年8月前成立我國個人資料保護獨立監督機制之重大政策,及本法112年5月增訂第1條之1「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相關職權之行使。因涉及各類公務機關、非公務機關之個人資料保護事務,為利社會各界充分評論及表達相關意見,使修法更為周延,本案預告期間自113年12月21日起,延長至114年2月18日止(共計60日)。
詳見公告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