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
1.本案僅限航海、輪機、航管、船電科在學清寒學生為補助對象。
2.個人資料告知暨同意書必需法定代理人簽名。
一、申請期限:即日起至2/27(四)中午13:00止
二、申請資格:
1.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於60 分以上,且前一學期未有小過(含)以上不良紀錄者。
2. 家境清寒,具下列條件之一者 :
(1) 持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證明、家戶所得情況證明、或其他證明者。
(2) 因天災、意外或其他特殊狀況,致使家中經濟失依者。
(3) 其他特殊情形,經助學金審核小組認定者。
(4) 申請領取其他校內外獎助後,仍無法完全紓困者。
(5) 經在學學校級任導師、輔導教官或系主任簽署推薦者。
三、申請資料
申請學生需備齊資料,於2/27(四)前繳交至註冊組,詳如下:
1.(必備)本會申請表:各欄位資料務必詳填(請勿留空白欄)
2.(必備)學期成績單、獎懲證明:貴校前一學期之學業 (請包含班排名及班級總人數)、獎懲相關證明。
3.(必備)新式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最近1年內開立(不省略記事)
4.(必備)財稅證明:以下請擇1即可
(1) 低收證明
(2) 中低收入戶證明
(3) 國稅局開列112年”全戶”綜合所得稅所得資料清單。【申請人本人、父母親、兄弟姊妹、同戶籍內二等親(祖父母、外祖父母)之個人綜合各類所得證明單】:如有特殊案家況者, 可來電討論
5.(補充)證明文件:近半年內如有因意外或疾病等急難事由,導致申請人家庭經濟陷困,也請一併附上佐證資料
6.(補充)證明文件:若申請人或同住親屬持有身心障礙證明或重大傷病核定通知書,可一併附上影本。
7.(補充)特殊表現:若申請人進行工讀中或獲頒學校特殊表現,可附上工讀證明及學校特殊表現證明單 (最近一學期即可)。
8.(必備)【育才助學計畫】個人資料暨告知同意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