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請相關考生於114年4月11日10:00起至4月16日21:00止進行學習歷程資料檢視或疑義處理。

    具有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之考生,其檔案檢視或疑義處理相關事宜,說明如下:

    ()檢視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含修課紀錄、課程學習成果及多元表現)

    1.考生請於11441110:00起至41621:00止,登入本委員會「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釋出資料(檔案)查看系統」,檢視本委員會所取得之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含修課紀錄、課程學習成果及多元表現)

    2.當學年度應屆畢業生,可檢視一~四學期之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如為110學年度以後畢業之非應屆考生,可檢視一~六學期之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

    3.如有疑義者,須於114417日中午12:00前之每日上班時間,向就讀學校提出疑義申請,逾期或未依本簡章規定提出疑義申請者,視同確認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概不受理複查及申訴。

    ()當學年度應屆畢業之考生於學習歷程備審資料上傳期間(技優甄審入學招生11465日起;甄選入學招生11466日起),如發現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提供之第五學期修課紀錄、第五至六學期之課程學習成果及多元表現等檔案內容有疑義者,除應儘速向就讀學校反映外,考生仍須依各校規定之上傳截止日前完成學習歷程備審資料上傳及確認作業,以避免延誤自身第二階段甄試(審)權益。

    1.本作業階段,僅受理第五學期修課紀錄、第五至六學期之課程學習成果及多元表現等疑義處理。

    2.考生未於查詢期間上網查詢或查詢之成績證明內容有誤而未即時反映,致影響個人第二階段甄試(審)權益,考生應自行負責,逾期或其他方式概不受理。

    ()相關事宜請考生務必詳閱114學年度各旨揭入學招生簡章。